中新社北京7月29日电 (记者 陈杭)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9日对《北京市博物馆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条例草案规定,北京建设彰显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博物馆之城,推动博物馆与文化、旅游、教育、科技、商业、体育、会展等领域发展相融合。
条例草案共六章48条,包括总则、发展促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崔杨表示,条例草案明确推动建设高水平博物馆,重点培育特色博物馆,鼓励设立填补空白的精品博物馆;明确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兴办博物馆,通过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支持高等院校、企业设立博物馆。
条例草案提出,优化博物馆社会服务规范,明确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国有博物馆年开放不少于300天,非国有博物馆年开放不少于240天;鼓励博物馆延时、错时开放;博物馆应制定展览计划,定期举办原创临时展览,策划品牌展览。
条例草案规定,北京推动与天津、河北建立健全博物馆事业发展协作机制,支持三地深化馆际联动,联合开展主题巡展、文化探源、宣传推介等活动。支持博物馆策划推出境外展览、国际巡展和线上国际传播项目,参加国际博物馆组织,参与博物馆国际治理,推动完善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
根据条例草案,北京鼓励博物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规范藏品信息管理,开展藏品保存环境监测,对藏品和展览内容进行数字化转化,丰富展陈呈现方式,提供智能导览服务。开展直播、商业拍摄等活动应当遵守博物馆管理规范,对劝阻、制止无效的可以拒绝提供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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