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行)磅礴乌蒙涌清流 云南镇雄县探索依法保护赤水河源头|林纯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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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昆明7月31日电 题:磅礴乌蒙涌清流 云南镇雄县探索依法保护赤水河源头

  作者 罗婕 王梅

  “源出乌蒙汇赤水,清流奔涌向长江。”在云南昭通市镇雄县赤水源镇银厂村,清泉自岩缝涌出,成为赤水河发源地。六年来,随着法槌一次次在河边、村中敲响,一江清水从源头得到更加有力的司法保护。

  赤水河横跨云贵川三省,穿行于磅礴的乌蒙山中,是长江上游唯一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也是各类珍稀鱼种的天然庇护所。守护源头,是流域生态治理的第一关。

  2020年9月,镇雄县人民法院赤水河源头环境保护法庭在银厂村挂牌成立。六年来,一支扎根源头的司法队伍,探索构建预防、保护、打击、修复“四位一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以专业审判划出生态保护红线,以恢复性司法修复受损环境,以跨区域协作凝聚保护合力,为赤水河源头筑起法治屏障。

  一纸判决,重惩治更重修复

  地处源头的镇雄县,成为赤水河生态保护的“第一棒”。

  环保法庭打破环境资源案件分散审理模式,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并组建专业审判团队。镇雄县人民法院还集中管辖镇雄、威信、彝良三县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成为赤水河流域上游重要的环境资源审判阵地。

  “生态保护没有‘下不为例’,对破坏生态的行为必须依法追责。”这是法庭法官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他们一直践行的工作准则。

  六年来,从流域非法捕鱼到野生动物保护,再到企业非法采矿,环保法庭累计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34件,涉及416人,用司法划清生态保护红线。

图为2021年9月7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干警在赤水河源头开展“司法审判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 供图

  在法庭法官看来,环境资源案件不能“一判了之”。生态司法的目的,不只是惩治违法者,更要让生态得到修复。

  为此,当地探索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巡河值守等多元生态修复模式。对于非法捕捞案件,法庭普遍判令违法者增殖放流;对无力承担生态赔偿的违法者,则组织其参与河道巡查、垃圾清理、山林管护。

  如2021年,童某某等5人使用禁用工具在赤水河非法捕捞,造成生态损失3.7万余元。法庭依法追究5人刑事责任,并判令其赔偿生态损失、投放1.25万尾昆明裂腹鱼开展增殖放流。

  六年来,法庭推动43起案件、107名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累计向赤水河流域投放本土鱼苗17万余尾。不少昔日的生态破坏者,成为流域“巡护者”。

  一条河流,连起跨省协同保护网

  生态保护不能“各管一段”,更不能依靠司法力量孤军奋战。

  赤水河是跨省河流,上下游生态环境相互影响。为打破地域壁垒,镇雄县人民法院推动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于2021年联合云贵川三省7家基层法院签署《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意见》,建立跨域立案、调查取证、执行联动、生态修复等机制。

  此后,赤水河跨区域保护的“朋友圈”不断扩大。2024年,镇雄县人民法院与重庆市江津区等地7家法院签署协议,让协作范围延伸至长江上游更广区域;2026年6月,镇雄县人民法院加入云贵川三省七地长江上游珍稀濒危水生物种保护合作框架,协作内容拓展至珍稀水生物种保护、流域生态系统整体修复等领域。

  从一条河到整个流域,从单一司法审判到多地协同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让生态保护不再受行政区划限制。

  法庭“搬到河边”,法治走进村中

  生态保护最深厚的根基,在基层,也在民众。环保法庭没有把审判工作局限于法庭内,而是将庭审现场搬到乡村广场、河滩山林,把环保法律知识送到民众身边。

图为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该县银厂村的赤水源头法治文化广场上举行。 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 供图

  多年来,环保法庭在镇雄县果珠乡的山林边公开宣判失火案,在母享镇的河滩上公开审理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还在银厂村的人大代表工作站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

  “人大代表懂民情、知民意,有他们参与,不仅矛盾更容易化解,也能带动更多人参与到保护中来。”环保法庭的法官介绍,法庭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联合巡河、增殖放流监督,让司法审判和人大监督形成保护合力。

  六年来,环保法庭组织大型公开巡回审判12场次。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释法,用真实案例讲清生态保护的法律责任。

  如今,行走在赤水河源头,河道里的非法渔网少了,山林间私设猎套不见了。越来越多村民从旁观者变为守护者,加入护河、护林队伍,生态保护的意识正融入当地民众的日常生活,让他们明白:“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完)

  (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中国正能量网络传播专项基金支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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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