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七进”活动 促共同繁荣发展|郭兆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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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南宁7月30日电(林浩 陈沿佑)7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兼)李振林介绍,当前,广西创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边境、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会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让法律精神深入人心,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繁荣发展。

图为广西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新闻发布会现场。林浩 摄

  广西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新闻发布会当天在南宁市召开,李振林在会上介绍,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八桂大地落实落地落细,广西多部门联合印发专项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已组建由41位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组成的专题宣讲队伍,在自治区层面部署开展100场专题宣讲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模范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探索形成丰富实践成果和经验做法,为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推动共同繁荣发展方面,广西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接续开展兴边富民行动,稳步推进百色、凭祥、三江共同现代化试点。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由2012年的1.30万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2.97万亿元,全面实现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乡乡基本通三级以上道路。“十四五”时期广西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从2.42倍缩小至2.12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何世恰介绍,为提升各族群众幸福感,广西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进步新风尚,全面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打破沟通壁垒,增强各族群众进入服务业、加工企业务工的竞争力。

  广西还不断深化互嵌式社区建设,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日常,依托广西“老友”文化,倡导“隔壁邻舍都是亲”的社区精神,实现“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心理归属。

  “广西现有78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易地搬迁安置点创建覆盖率超90%,社区矛盾纠纷同比下降42%,互嵌式社区正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广西样板。”何世恰说。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委员班宁介绍,广西正加快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条例》立法进程,系统开展涉民族领域地方立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将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法治功能,转化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成效。

  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如何探索形成特色鲜明的八桂普法路径?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高慧渊表示,广西将拓展普法形式,将法治宣传、民族团结与强边固防工作深度融合,打造南宁“石榴红驿站”等嵌入式服务阵地,以法治力量夯实民族团结根基。

  何世恰表示,下一步,广西将精准用好民族地区扶持政策,立足资源禀赋做强特色优势产业,依托乡村旅游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持一批“小而美”的民生项目,补齐城乡公共服务短板,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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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