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警惕这些虚假诉讼“新花样”|黄士新

1. 黄士新是什么意思

2. 黄士新功能介绍

3. 黄士新使用方法

4. 黄士新使用教程

5. 黄士新最新版本

6. 黄士新官方入口

7. 黄士新下载安装

8. 黄士新常见问题

9. 黄士新注意事项

10. 黄士新相关资讯

  警惕这些虚假诉讼“新花样”(金台锐评)

  让公平正义不被遮蔽,让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当事人或虚构案件事实,或捏造法律关系,或伪造诉讼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谋取非法利益。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组有关虚假诉讼的数据:2026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3186件,同比下降18.6%。同时,检察机关指出,虚假诉讼衍生出新类型、新形态,其危害已突破个体利益受损范畴,逐步向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蔓延,需持续加强治理。

  虚假诉讼有这些“新花样”:有的国有单位或集体组织管理人员,与关联方恶意串通,虚构借贷、买卖、担保等民事纠纷,通过诉讼侵占、转移公有财产;一些职业放贷人为将“套路贷”等非法债权合法化,通过虚增借款金额、制造虚假银行流水等方式放贷布局;有的通过虚构买卖、借贷、抵债等民事法律关系、伪造证据等,提起虚假诉讼,规避购房、购车等调控政策;有的不法分子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工伤事实等方式,密集起诉套取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专项资金。

  这些新类型虚假诉讼更为隐蔽,且多为涉众型案件,不仅对诉讼秩序和司法公信力造成破坏,更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危害社会稳定。

  此前,刑法修正案(九)增设虚假诉讼罪,两高两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认定标准,细化了查处机制。近年来各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此次最高检公布的数据也表明虚假诉讼高发态势得到了一定程度遏制。

  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问题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真正治理好虚假诉讼,特别是应对其中花样百出、危害公共利益的新问题,就必须针对问题精准施策、形成合力。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对虚假诉讼行为的识别能力。如今,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相结合,通过提取裁判文书关键要素,如借贷金额以及交易流水等数据,建立监督模型,就有可能实现对可疑案件的自动预警。不少地方做出尝试,上海、内蒙古等地法院设计开发虚假诉讼治理相关应用,实现对虚假诉讼案件的预警。相关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治理虚假诉讼,需要司法机关与公安机关形成打击合力。此前,湖南一地法院在庭审中发现当事人有恶意串通虚构债务的嫌疑,主动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很快查明其通过虚假诉讼转移财产的行径。这种“司法审查+公安侦查”的联动模式,有效破解了事实查明难题。此外,政法机关与其他部门特别是财税有关部门的协作,对处置虚假诉讼也十分重要。各地可以更好探索跨部门的线索移送、协同筛查等机制。

  虚假诉讼之所以产生,有时就是一些当事人抱着“输了不亏,赢了血赚”的心态,蓄意提起诉讼。对此,应加强虚假诉讼相关法律宣传,让每个诉讼参与人都明白虚假诉讼可能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一些地方法院探索当事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也起到了明晰法律责任、普及法律知识的效果。

  虚假诉讼挑战司法权威,透支社会诚信,损害公共利益。治理虚假诉讼,既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也是守护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唯有以零容忍态度持续亮剑,织密制度之网、强化协同之治、厚植诚信之基,才能让公平正义不被遮蔽,让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金 歆

  《人民日报》(2026年07月30日 第 19 版)

fulinghuiqiangtiao,congquannianlaikan,suizhewoguoshichangxuqiuwenbukuoda,shengchangonggeizhubuzengjia,gongqiuguanxiyouwangzongtiwending,juminxiaofeijiagezongdekanhuibaochiwenheshangzhang。suizhejingjiyunxingdehuifuxianghao,jiagezhangfuhuizhubuhuidaohelishuiping。(zhongxinjingweiAPP)付(fu)凌(ling)晖(hui)强(qiang)调(tiao),(,)从(cong)全(quan)年(nian)来(lai)看(kan),(,)随(sui)着(zhe)我(wo)国(guo)市(shi)场(chang)需(xu)求(qiu)稳(wen)步(bu)扩(kuo)大(da),(,)生(sheng)产(chan)供(gong)给(gei)逐(zhu)步(bu)增(zeng)加(jia),(,)供(gong)求(qiu)关(guan)系(xi)有(you)望(wang)总(zong)体(ti)稳(wen)定(ding),(,)居(ju)民(min)消(xiao)费(fei)价(jia)格(ge)总(zong)的(de)看(kan)会(hui)保(bao)持(chi)温(wen)和(he)上(shang)涨(zhang)。(。)随(sui)着(zhe)经(jing)济(ji)运(yun)行(xing)的(de)恢(hui)复(fu)向(xiang)好(hao),(,)价(jia)格(ge)涨(zhang)幅(fu)会(hui)逐(zhu)步(bu)回(hui)到(dao)合(he)理(li)水(shui)平(ping)。(。)((()中(zhong)新(xin)经(jing)纬(wei)A(A)P(P)P(P))())

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