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7月30日电 (潘雨洁)30日,记者从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据悉,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成重大修订,2021年配套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构建起完善的土地管理法治体系。为有效衔接上位法,固化青海省土地管理实践成果,为全省国土空间开发、资源保护、农牧民权益保障筑牢法治根基,青海省制定出台条例,共八章五十八条。
青海肩负生态保护的重大使命,土地辽阔、类型丰富,草原、森林、湿地、沙地、裸土地、石砾地高度交织存在,但耕地稀缺、生态脆弱。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雷霆表示,条例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穿土地管理全链条,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机制,统筹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城乡建设与生态保护,以刚性法规约束各类开发行为,严守生态安全屏障。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自然资源副总督察孟广培介绍,目前,全省在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同时,正处于全面提升要素保障服务效能的关键阶段,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和农牧民生产生活等各领域用地需求仍然旺盛,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面临更高要求,供需两端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
孟广培表示,条例出台有利于进一步统筹保护与发展、兼顾当前与长远,在严守耕地红线前提下,科学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保障和法治支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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