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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飘过 0砸 1顶 0|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2026-07-31 02:16:46来源:新华社编辑:浦海蕊

  近年来,“人肉开盒”、造谣围攻、流量裹挟等网络暴力问题多发频发,严重侵害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了预防、制止和惩治网络暴力,29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反网暴治理即将迎来首部专门性法律。哪些行为属于网络暴力?反网络暴力,平台应承担哪些防控责任?相比以往零散治理规范,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实现哪些突破、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哪些行为被认定为网络暴力?

  到底什么是网络暴力?日常批评监督与恶意网暴怎么来区分?长期以来,网络暴力缺乏清晰法律定义,导致实践中存在对部分恶意攻击难以追责,被网暴者维权困难重重等问题。此次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网暴范畴,精准划清法律红线。

  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清晰划定网络暴力行为定义,明确四类核心违法情形,具体包括:

  集中发布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动对立、威逼胁迫、歧视偏见等内容的信息;

  违法集中发布他人个人信息;

  持续进行网络恐吓、网络骚扰等;

  其他侵害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活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支振锋:反网络暴力法的征求意见稿更加明确了网络暴力侵害合法权益的类型,比较精准地把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作为保护重点。而且它里面也尝试引入了量化标准,以集中或者持续特征来界定网络暴力行为的边界,把一些偶发的情况剥离出来。它在制度设计上比较注重双向保护,力求在惩治网络暴力与保护正常言论表达权利,或者是舆论监督之间取得一种平衡。

  专家介绍,此次明确网暴范畴最大亮点是“具象化、可落地、可区分”,列举的四类典型行为,覆盖了人身攻击、隐私侵犯、持续骚扰、恶意抹黑等主要网暴形态,针对性极强。

  更关键的是,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坚守法治底线,杜绝“一刀切”治理,明确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并非无边界。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 李怀胜: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实施和帮助实施网暴活动。日常评论时即使观点偏颇,也应避免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捏造事实等行为,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征求意见稿不仅严惩发起者,也追究帮助者的共犯责任,同时明确了失信惩戒制度,参与网暴可能会被限制注册新账号或者从事相关的互联网服务。

  反网络暴力

  如何压实平台防控责任?

  网络平台是信息传播的主阵地,也是防控网络暴力的关键关口。此次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对网络平台提出了哪些要求?细化了哪些责任?

  针对平台监管短板,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全面压实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起监测、预警、干预、处置、报备的全链条防控体系。其中明确,平台必须建立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和典型案例样本库,精准识别各类网暴言论;动态管理涉网暴重点账号,对违规账号及时采取限流、禁言、封禁等干预措施。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赵精武:核心目的是确保平台从形式化履行义务向充分履行义务进行转变,避免平台以技术管理能力不足、网络信息庞杂、缺乏治理能力,这些事由规避法定义务。这次征求意见稿对于平台义务升级的内容比较多,比如说征求意见稿的第十六条第二款就直接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除了负有依法依约列入黑名单的具体制度外,还需要履行禁止网暴行为人重新注册账号,这些具体的技术处置措施。

  专家表示,平台是网暴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最关键的前端防线。此次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不再是原则性要求,而是明确可落地、可核查、可追责的硬性义务。从被动删帖处置,转变为主动监测预警、提前干预防控;从统一化处置,升级为针对弱势群体的优先保护,全方位压缩网络暴力的生存传播空间。

  守护网民合法权益

  如何严追责强救济?

  网络暴力伤害隐蔽性强、维权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长期存在的治理难题。此次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在健全追责与救济机制方面有何新规定?

  针对“维权难、追责轻”这一痛点,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构建了从严追责、多元救济的完整闭环。在追责层面,新法明确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推波助澜者,破除“法不责众”误区;区分不同网暴情节,配套对应行政、民事、刑事处罚措施,实现梯度化精准惩戒,对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网暴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李怀胜:首先是精准打击“关键少数”,新法明确要求,对于组织策划煽动教唆者依法从重处罚,打破以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让挑头者付出沉重的代价。第二是推行网络暴力告诫书制度,针对情节轻微不予行政治安处罚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出具告诫书,对实施者进行相关的教育警示,这弥补了轻微网暴行为无法追责的空白,形成了轻微行为有告诫,严重行为有惩戒的梯度化的追责体系。

  专家认为,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就是补齐了受害者的维权短板。在救济层面,明确法院对网暴自诉案件优先立案,对取证困难的受害者,可协调公安机关协助取证。同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特殊受害群体提起诉讼,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兜底保障。

  专门立法亮剑网暴

  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反网暴治理即将迎来首部专门性法律。相比以往零散治理规范,《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实现哪些突破、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支振锋:通过国家层面的反网络暴力立法,提供了高位阶的专门立法供给,能够把现有的分散在法律法规中的一些制度规则整合起来,为网络暴力治理提供统一权威的法律依据,也把以前的治理经验提升和固化下来,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迈向一个更加系统化、法治化和长效化的新阶段。

  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立足网络空间治理实际,首次以专门立法形式界定网络暴力范畴、明确治理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实现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治理。征求意见稿明确,在我国境内实施的网暴行为适用本法,同时将境外组织、个人针对境内实施的网暴行为纳入规制范围,补齐跨境网暴治理漏洞,全方位筑牢网民权益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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