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接连发公告,又一批“大师”退场|许右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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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8月3日电(记者 邵萌)又有行业协会宣布撤销“大师”称号。

  7月28日,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组部、中社部、民政部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撤销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国茶人物·制茶大师”等相关称号。

  来源: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官网

  上述公告明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此前历年就相关工作发布的所有通知、公告、公示均予以废止,并不再开展相关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以相关称号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亦不得使用该称号进行宣传、推广或对外联络。

  中国烹饪协会近日也连发两条公告宣布,清理此前颁发的“大师”“名师”及“之乡、之都、美食地标城市”等相关称号。

  7月23日,中国烹饪协会发布公告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历年由该协会评定、颁发的中国烹饪大师(名师)、中国餐饮服务大师(名师)等各类含“大师”“名师”的全部称号、证书、服装即刻失效,不再具备行业认定、宣传背书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途径使用上述相关称号。对应全部评选通知、评审公示等文件同步废止。

  来源:中国烹饪协会官网

  7月24日,该协会发布公告宣布,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协会此前授予的各类“之乡、之都、美食地标城市”等全部相关称号,上述所有称号即刻废止,不再具备任何效力。任何单位不得再以此名义开展宣传活动,包含且不限于官方文件、媒体报道和对外推广等。

  撤销并非只发生在茶叶和餐饮行业,今年以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中国建筑防水协会、河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等多个行业协会宣布撤销此前授予的“大师”等称号,或在等级评价中取消“大师”“特级大师”等级。也有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发文明确,严禁违规开展各类“大师”评选、认证、授牌活动。

  今年8月1日起,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的《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新规明确,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须经批准并实施项目清单管理,严格审批、总量控制。

  针对评比表彰内容,《办法》要求,未经批准,社会组织不得开展以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为对象的“城市”“之乡”“基地”等授牌命名活动,不得开展包含“国家”“中国”“中华”“亚洲”“全球”等类似含义字样,以及未冠以上述字样但实质是上述含义的评比表彰活动等七类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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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