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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8月3日电 (杨杰英 于雨彤)8月3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订《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作新闻发布。该《实施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会上,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王彪介绍,当前山西正处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的关键时期,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山西原《实施办法》自1997年施行以来已近30年,部分条款与上位法存在不一致或滞后情形,亟须修订。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取消了章节划分,共三十八条,立足省情实际,开门见山、直入主题。主要特点包括细化政府职责、强化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突出教师和受教育者权益保障、细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具体举措、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支持保障等。
针对社会关注的产教融合问题,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剑纲表示,本办法针对山西在产教融合中的短板弱项,以地方立法打通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堵点。具体措施包括加强职业学校建设,支持中职、专科、本科及以上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要求相关部门根据产业布局引导学校优先发展产业转型所需专业,大力发展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畅通校企互聘通道,支持职业学校从行业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中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建立“财政+用地+税费”组合激励机制,给予产教融合型企业政策红利等。
山西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王东表示,下一步,山西将以《实施办法》施行为契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大力支持职业本科学校发展,启动实施“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改革教学关键要素,加大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力度,定期发布重点紧缺专业、改造升级专业、限制撤销专业“三张清单”;同时强化组织保障、条件保障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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